根据通信学院[2015]09号《写真视频
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学生选拔工作方案》中“获奖等科研、实践类加分”政策规定,进入卓越计划面试环节的学生如有加分项目,在2016年6月6日上午10点之前(星期一)将证明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)同《写真视频
学生退出“卓越计划”班申请表》一起交班级辅导员处,辅导员审核后,原件拿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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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.6.1
附:获奖等科研、实践类加分规则
参加学科竞赛、主持科研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、获授权专利可获得相应的加分,但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。
凡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者,可获得相应的加分。
获奖 等级 | 国家级特 等奖及以上 | 国家级 一等奖 | 国家级 二等奖 | 国家级 三等奖 |
加分 | 10 | 8 | 6 | 4 |
省级奖项相对于国家级奖项每项减2分;获得多项奖项者可累计加分。
获得国家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分别加6分和4分,其他成员依排名依次减2分。
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可获相应的加分,期刊级别以校科技部公布的为准。
论文 类别 | SCI 收录 | EI期刊 | 一级 期刊 | EI会议 | 核心 期刊 | 一般 期刊 |
加分 | 8 | 7 | 6 | 4 | 3 | 2 |
排名第一获批准的国家级发明专利加6分、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加2分。